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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为文求不朽

小说:男神从读书开始作者:万更可胜天字数:2100更新时间 : 2020-03-26 10:48:31
  第二天,李承天早早起床,洗漱完毕,然后看书。

  这时候,李承天的读书等级已经到了胸藏万卷,可以读传世之作来赚钱。

  于是,他让系统给他整理了一下传世之作。

  传世之作比经典之作更高级。

  这个等级的文学作品,已经是凤毛麟角的存在。

  其语言与思想,都到了近于大道的地步。

  大道不朽,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

  传世之作,世代相传,且并不因时代不同,而出现改变,即是接近不朽的。

  比如所有人都耳熟能详的,且随时随地,都能脱口而出的静夜思,就是传世之作中的典范。

  从静夜思被李白写出来之后,它自己被口口相传了千百年,而且只要华人不绝,静夜思就可以继续再被传唱千万年。

  而且无论传唱多久,它的意义都是不会改变的。

  可以说,静夜思这首诗就是几乎不朽的。

  这样的作品,相对于汪洋浩瀚的所有文学作品来说,是极其少见的。

  当然,传世之作的并不是只有静夜思这样一种,有些只传唱百年,千年,也是传世之作。

  只不过其不朽的属性不足,又或者是别的原因,让其暂时性的隐匿了。

  所以传世之作,又分百年传世、千年传世、万年传世,三种层次。

  百年传世之作,是最低层次的传世作品。

  能够传承百年,百年一过,时代变化,它就会被冷落乃至遗忘。

  这样的作品,只是沾染到了一丝大道,在当时时代,最耀眼的光芒,契合了当时的时代属性,让人因之着迷,故而口口相传,代代相传。

  千年传世之作,比百年传世之作,更进一层,距离大道更进一步。

  它不是沾染大道契合时代的最耀眼光芒,而是来到了大道的边缘。

  它接近了道,乃至站在了大道之域中,脚下有了道基。

  这样的作品不会一出现就被世人传诵,也不会成名之后,就被人念念不忘,它会在暗淡和光明之间来回徘徊。

  千年光明,然后暗淡下去,然后再千年光明。

  其实它也是近不朽的。

  万年传世之作,则是稳稳当当,在大道之域中,昂首阔步,健行不殆的。

  它是只要出现,就不会再被人遗忘,只要光明,就不会再暗淡。

  除非世上已无能记忆者,能感光者。

  所以它是最接近不朽的。

  这样的作品是传世之作中的至极上品,则是最顶级的文学作品,千年难得一见。

  修道求长生,为文求不朽。

  如果一个人能写出一首传世之作,就算不是万年传世,只是百年传世,也足以不负平生了。

  然而李承天并不知道这些。

  他只知道,自己现在文识等级胸藏万卷,看传世之作,可以一字上万,上百万,上亿。

  看百年传世之作,一字一万元。

  看千年传世之作,一字一百万元。

  看万年传世之作,一字一亿元。

  不过虽然不知道传世之作背后的意义,但是他看书的时候,身心却是不断受传世之作浸润的。

  系统给他整理的传世之作合集,开篇是诗经。

  若是之前,他看到诗经,大概只是看两眼,随便翻翻,也就放一边了。

  而这一次,他完全没什么浮躁的心气,自然而然的,就默默看了下去。

  诗经中的诗篇,包含三种层次的传世之作。

  有些诗篇,在成书的百年间,流传不断,但成书之后,就只能通过诗经看到。

  这就是百年传世之作。

  有些诗篇,成书之初,依旧被广泛相传,但随着时间的增加,各种文学作品的增加,慢慢的,在千年之后,就少有被人提及。

  这就是千年传世之作。

  只有一些诗篇,无论是成书前,成书后,乃至千百年后,它都依旧被人不断的传诵,比如众所周知的关雎,蒹葭等。

  这些就是万年传世之作。

  系统给李承天的是整本诗经,并没有去给他再详细分出百年传世,千年传世,万年传世。

  整个传世之作的合集,都是如此,都是一堆诗文集子。

  这样读起来,并不是最快能赚钱的办法——最快的赚钱办法,是只读万年传世之作。

  但此时的李承天,已经有了数十亿。

  钱在他眼里,越发与单纯的数字无异。

  而且李承天第一次读这个传世之作的合集,也是不求甚解,只是单纯的想读。

  所以,他并不在意自己读书的方式,是不是最快的赚钱方式。

  因为他读的时候,赚钱飞快。

  时间差不多的时候,他停了下来,下去吃了早饭,然后去到酒店大厅,直接坐在大厅的沙发上,边看书,边等林霁雪。

  现在他没有别的好去处,又不方便马上带林霁雪去买房买车,所以最好的办法,就是暂时在这酒店里,帮林霁雪也开个房间,做办公室。

  当然,仅仅是为了方便,并没有别的想法。

  九点的时候,林霁雪来到了酒店大厅。

  她没有第一时间看到坐在沙发上,用手机看书的李承天。

  看书入迷的李承天,也没第一时间看到她。

  于是她就打起了李承天的电话。

  电话一通,李承天看到备注是林霁雪,知道林霁雪可能到了,于是马上接通,同时两眼向酒店门口看去。

  林霁雪穿着一身白色衬衫式连衣裙,微微曲卷的头发,自然的斜在肩上,淡妆丽质,胸满腰弱,玉腿银鞋,气质超然。

  只是一转眼,李承天就被这一份靓丽吸引,认出了是林霁雪。

  于是连忙站起身来,向林霁雪招手,“林小姐,我在这里。”

  林霁雪闻声转目,秋水明光,看着李承天微微一笑,招了招手,向李承天轻盈走近。

  李承天也离开沙发,向林霁雪走近。

  两人几步碰面,李承天即向林霁雪笑着说道:“林小姐真是一个准时守信的人,能和你合作,是我的荣幸。”

  “不过我现在还没有安排好我们的公司具体地点,可能要委屈一下林小姐你暂时要在这酒店的房间里,工作几天。”

  “其实前几天,我也可以买好房子,但我后来想了一下,买房子的事情,是林小姐的工作内容,我不能越俎代庖,所以就放下了。”

  “你应该带身份证了吧,如果觉得没问题,就把身份证给我,我去给你来个房间,暂时我们就这么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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