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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 真是诗会啊

小说:出浮云作者:李出云字数:3022更新时间 : 2021-02-08 19:14:00
三天转瞬即逝,这一天一大早,李明就开始“梆梆梆”地敲起了李出云的大门,打开门,只看见睡眼惺忪的李泠风站在门口。

“咦,这不是李正吗,你咋在这呢,上次灌顶不是说你回去了吗?”见到李泠风,李明实在是吃了一惊,他对李泠风很有印象,从他和李出云的交手,包括后来的试天殿中的故事,让李明对眼前这位少年很有些惋惜之意,正好李出云还未醒,二人便在大堂有一句没一句的聊了起来。说是聊天,其实还是李明作为长辈对晚辈的鼓励,虽然不知道李出云为什么会选择留下一个资质平平的外支子弟,但是李明也不想在这深究,等到李出云爬起来,二人已然是默默无言,只剩沉默......

“哈切~~~哎,叔,这么早就过来了,真是有失远迎,失敬失敬......”李出云见到李明,连忙说道,不过嘴上说的是无比的恭敬,手上可是一刻不停,自己一双眼珠,早就盯着李明手中的衣服了,如何还能让这等宝贝继续留在其手里?“来吧我的小宝贝,来叔叔怀里......”李出云一脸奸笑地从李明手上抽出那件衣服。那衣服看似其貌不扬,但只要定睛一看,尽是暗藏玄机:这件褂子通体青白,从远处一看,不过是一件普普通通的布袍,可是其中银线密布,在袍子之上形成一圈圈的花纹,极为漂亮,李出云如何不省得:此银线定是由沧澜秘银由修者用真气捻就,沧澜秘银最善于吸收元素之力,用来作为防具最适合不过,在价值上,还要略高出金明礼身上的天惊金一筹。在看袍领,更是一整条的天蚕丝缝制上去,不仅穿着起来极为舒适,颈后传来的一丝丝凉意也更能够是自己保持头脑清醒。

还不止这些,袍子正中心,正是天惊金,天惊金延展性极强,但是本身又坚固无比,虽说对于元素、法力的吸收性不如沧澜秘银,作为护心所用却是恰如其分。

这一件看似极为朴实无华地袍子,居然没有一处物件是多余的!

李明开口道:“这件袍子,是当年我为你那个不争气的堂兄做的,可抵挡白银境下攻击,不过你要注意,只是帮你抵消,而不是完全免疫,至于基础功能,自然是刀枪不入,水火不侵,对于一些寻常毒物,也有防护作用,你今日去,却未必用的上,不如......”作势便要收回,这一动作,既是开玩笑,也是出于本心,毕竟这袍子是自己花了大功夫给自己儿子做的,如今却成了他人衣裳,心里总有些舍不得。

“哎呀,叔太客气了,合适,真合身!哪里用不到,那金家对我可是恨之入骨,别说白银境了,估计黄金境的杀手都有准备,不如四叔再给小侄准备点......哎,哎!别走啊叔!哎!什么人啊这,抠抠搜搜,真不够大气!”见李出云还准备顺杆往上爬,李明哪里招架得住,连忙掉头就走,正欲御风而起,却听见屋内一声鄙视,险些从云中跌落下来,更是气的一佛出世二佛升天,哪里还愿意再听下去,催动全力,风驰电掣而去。

大长老李德此时正在去供奉殿领取俸禄的时候,正在白云之上,悠悠闲闲,欣赏李家大好美景之时,突然迎面一道劲风呼啸而过,直抽的李德老脸发疼,在回过头一看,不是别人,正是刚从李出云处出来的李明,不禁怒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怒喝道:“李明!你个小王八蛋,给老子滚过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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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出云穿上袍子,自然是极为满意,围着镜子左看右看,镜中之人原本就是丰神俊逸,仪表堂堂,再穿上这件袍子,更显得卓尔不群,李出云原本向来爱穿紫袍,因为紫袍不但是子弟的身份地位象征,同时紫袍也更能衬托出李出云的雍容华贵,如今换上青白色的衣服,贵公子的气度弱了几分,倒是更有些文人诗客的味道在里面了。

突然,李出云像是想到了什么,将李泠风唤了进来,从袖中掏出一本功法和一个小玉瓶,放到李泠风手中:“这功法是《逍遥游》,是当年仿效鲲鹏乘风雷之力而作,专走势大力沉,浩然莫当之路,这瓶中有三颗青云丹,你今天晚上等我走了服一颗,日后青铜登白银服一颗,最后一颗留在铂金境瓶颈再服下。”这逍遥游,是当时李出云在文渊阁中发现的,这逍遥游不仅是势大力沉,风雷之力,更是因为书中还记载了当年鲲鹏化形之后使用的武器是一把长枪!枪乃百兵之母,而李泠风的禹王槊,和枪都是走的轻重结合的路子,所以李出云偷偷将其中文字尽皆背下,回来之后,通宵赶制出一本复刻。至于青云丹,丹如其名,服用者可直登青云之上,此物没有其余效果,只有扩张经脉,消融阻塞之用。而对于修者来说,经脉的宽度将完全决定自己的真气运行速度,在锻体境时,更是有着消融穴窍障碍的神效!其实原本这青云丹相当鸡肋,作用与灌顶并无二致,不过李出云是谁?如今手拥木魂,如何还不知这其中关窍?稍一改变,再输入以木魂生灵之力,如今的青云丹,便是十成十的神丹妙药,一丹下去,即刻登临青云!

李泠风不知道其中奥秘,只是出于憨直,并未多说,便收下告退了。李出云则望着窗外出神:今天晚上,便是自己迈出建功立业的第一步,自己追寻巅峰过程中的第一仗!若是换了之前的李出云,自然是心中打鼓,可是昨夜经过李太白的开解,如今的李出云,心中只有万般豪情:无论多少风雨,我接着就是!

......

......

戌时,东顺楼。

此时,蔡家蔡刑,金家金明礼,都是早早就到场了,二人窃窃私语,也不知道在说些什么......

“少城主,你说,今日为何要邀请李出云这混蛋来参加我们诗会?这王八蛋,可不是个什么好东西啊!”若是有人路过,一定会大吃一惊。金家大少爷金明礼,居然在蔡刑面前,如同一条家犬一般,俯首帖耳。

蔡刑冷笑一声,轻蔑地道:“你懂什么!没听说吗,徐州城少城主岳无双今日到了淮宁城,下榻之处,正是这东顺楼!我敢打赌,他现在,肯定是将这楼中事看的一清二楚,这位少城主,修的是文道,靠诸子百家浩然正气入道,如今诗文名著,早在清帝时就毁的一干二净,他居然还想走那种老古董的路,也正是因为如此,今日我才设下此局。”蔡刑得意地摇了摇头:“那李出云哪里知道,今日,便是我跟他的交锋!岳无双以文气入道,对诗文歌赋可是情有独钟,如今他在东顺楼,而我等在东顺楼举办诗会,只要我能够在诗会中一鸣惊人,赢得满堂喝彩,自然能以此结交上岳无双,而再略施小计,使得李出云接连出丑,必然使其在岳无双心中印象极差,最后我们再动手灭之。岳家就会站在我们这一边。此消彼长之下,我们这边的实力只会越来越大,至于李家,也就覆灭可期了,哼哼......”

“可是,”金明礼不解道:“我们为什么要将郭恒也邀请过来,要知道,李家和郭家可是一向交好,这不是给李出云造势吗?”

蔡刑眼中不屑更甚,甚至都懒得和其解释:这种蠢猪,要不是金家也算是一股不可小觑的力量,你这种东西,也配在我身边叫唤?

金明礼也算是娇生惯养大的,如何能像蔡刑这种官宦子弟,精通权衡之术,今日以蔡、金两家为主,若是只邀请李出云,不仅是引人生疑,更是无法洗脱嫌疑,如今邀请郭恒,不但使明面上两股势力相当,更是让郭家做一见证,李出云要是出了事,还有郭家这个替罪羊可用,蔡刑自以为算无遗策,今晚之后,李家就再无李出云这一号人,自己在淮宁城的实力,就会更加壮大。更加得意起来,轻拍大腿,嘴里哼起了流传在青楼之中的淫词艳曲......

李出云如约来到东顺楼,原本李出云心中还有几分谨慎,特地让李太白凭借旁人无法察觉的优势,将东顺楼里里外外翻了个遍,却是一点伏兵未见,再看到东顺楼从上到下挂出的两条大红幅:

恭迎李家出云大少爷莅临东顺楼诗会!

以文会友,以友铺仁!

李出云的脸上只剩下了错愕,我以为你们准备来一次翻版的鸿门宴,早是做了完全准备,结果你们搞这么大阵势,居然就是为了所谓的“以文会友,以友辅仁?”,合着这些修者不看功法,不看兵法,改行看诗经了?

还真是他娘的办诗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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