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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我(2)

小说:最后的魔兽猎人作者:梧棠不欢字数:2955更新时间 : 2021-01-20 14:15:00
也许是身体饿太久了,吃了两块烧饼后竟还有些意犹未尽。

但是我已经不能再吃了。

我把钱袋里的钱一股脑全倒在桌子上,然后一枚一枚地清点起来。

最后得到了一个无比绝望的结论——我身上只剩不到三枚银板了!

这样算下来,如果一日三餐都吃烧饼的话,我大概只可以生活五天的样子。

虽然在公会的账户还存了些钱,但是现在我并不想用那笔钱,更何况之前的治疗魔法就花掉了五枚金币!一想到这,就感觉心在滴血。

我甚至担心自己会在寿终正寝之前,死于贫困。

好难过。

我把桌上的零钱收回钱袋,伸了个懒腰,然后开始换衣服。

大多猎人会以平常的打扮走到城门口,然后在城门旁的服务区换上打猎需要的武器装备,然后再出城。

这些服务区当然也是由公会来经营的,收费方面是绝大多数的猎人(包括我)都可以负担得起的,所以在服务的质量上肯定就会有些折扣。

问题主要体现在简陋的场所和只提供冷水的开放淋浴室。

由于我生活在兽人的国度,所以常常会出现身高一米八六的瘦小的我赤身果体地被无数的两米之上威猛兽人轻蔑打量的场景。虽然也会有很多擅长战斗的矮人,但是不得不说相比于彪悍亚人,人种和小人种的些许部位简直是出奇的小!

——我是说手的大小。

但是尽管总被各种尴尬缠绕,我还是无法放弃城门服务区的淋浴,因为净化自己沾着汗水或者魔物的血水的身躯是一个伟大的仪式,是对辛酸生活中的零星幸福最好的诠释。

而且它实在是太便宜了!

顺带一提,没有人能在公共的淋浴室中看到精灵,高贵的他们不屑于向其他的种族展示自己的身体,这简陋的条件与吵杂的场所更是对他们自尊的诋毁。

不过我猜测,也许他们因为更好面子,所以是极度的自卑也说不定呢?

威力强大的魔法、高挑的身材,说起来和短小确实是有些格格不入。

随意想象一下竟还有些反差萌?

——我是说手。

言归正传,我通常会直接穿戴好打猎时的铠甲——说是铠甲,其实只有一块胸甲和硬戈臂甲罢了,然后在腰间别上一把匕首,就径直走向城门。

街上这种装扮的猎人不多见,但也不至于会被人用奇怪的眼神盯着的程度。

我因为住在救济房的街区,所以邻居大多是人类种、矮人或是小人族。大家都共同生活在兽人王国中,外观上也较为接近,所以自然而然的会有一种亲属感。

兽人王国中绝大多数的兽人都生长着厚厚的皮毛,很大程度上保持了野兽的样貌。但是也有些与人类或者亚人种结合后诞生的半兽人。他们的皮毛通畅会稀疏些,然后会长着人类的些许五官,比如一口较为整齐的牙齿、挂在脑袋两侧的耳朵等等。

但是最令我们看着舒心的,当属拥有四分之一兽人血统的混血儿。他们已经完全丢失了野兽的皮毛,看上去与我们无二。但脑袋上会顶着形态各异的俏皮的兽耳朵,有些甚至还有条毛茸茸的可爱柔软的尾巴。

不过,也就只有人类或是亚人会觉得他们看起来比较舒心,似乎在兽人皮毛厚才是美,所以这类人群通常会被当作丑八怪对待。我们街区就有一个兽娘,她的全名叫蜡山·辣辣·雪兔。

普通的兽人是没有姓氏的,但是他们的名字会以他们的出生地的地名开头,以他们的族称结尾,所以从名字就可以判断辣辣是一个出生在蜡山旁的可爱雪兔兽娘。蜡山是城旁的一座山,这座城中出生的平民兽人的名字基本上都会以“蜡山”打头。

从街区走到城门只需要花费十分钟左右的时间。一路上我的右手都不停地在匕首的柄上摩擦,我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时候养成的这个习惯,但是常常会觉得自己的手无处安放。明明街道上不会有人在意我,明明从小就在这里长大,但那股客居之感和自卑感从我懂事开始就一直陪伴着我了。

就武器而言,最便宜的武器就是匕首,最贵的武器也是匕首。

我选择匕首的原因当然是前者。

人是无法赤手空拳的和魔兽战斗的,所以武器装备的作用是不言而喻的。一名优秀的猎人在挑选一把武器时,首要条件就是重量长度等切合自身的需求,其次才去追求在此之上的锋利度、材质、魔力值等的品质。这些是我个人的理解。

但我并不是一个优秀的猎人,因为我挑选一把武器时的首要条件是价格。

尽管如此,在面对我能应付的魔兽时,这把打完折后仅售七枚金币的促销匕首对我而言已经足够了。更高级别的魔兽即使是给我一把封印了毁灭力量的魔法匕首,我也无法应对。

付了两枚铜板的保管费后,我把装着衣服和钱袋的背包递给柜员,然后戴上她递过来的系着保管柜牌号的手环。

“祝您一路平安。”

“谢谢。”

“阿真,今天现在才来?”

“是啊,今天起晚了。”

正撞上刚刚打完猎归来的咸水。

这个比我高两头的背着夸张大剑的熊耳男子全名叫煤池·咸水·黑熊。

我一直不敢正视他,倒不是因为这巨大的身高差,而是在他面前我像是一只无洞可钻的老鼠。和我不一样,他是一位强大且自信的男人——在我们尼尔蜡城的公会中,可以排进前二十的优质猎人。因为和蔼可亲,人缘也是意外的好——看,他又被那些猎人团团围住了。

我在刚做猎人的时候,年轻气盛总觉得自己是天选之子。有次深入森林的第二层,被一直蟒蜥咬伤缠住快要死掉的时候,他出手把蟒蜥蜴的脖子切成一段一段的肉块后救下了我,还对着我的伤口用了一瓶价值为三十枚金币的三阶治疗药水。

“还好蟒蜥蜴的咬合力不强,不然你这块肉都得掉下来。”他一本正经地告诫我,“以后不要再随便进入森林的第二层了,上进是件好事,但是努力过头丢了性命是愚蠢的行为。”

他从头到尾都没有说我不自量力之类的话,保全了我那没有必要的自尊。真是个温柔的人,在他面前,我只会感到敬佩,与顶上大脑的自卑。

虽然他一再说过那瓶药水是免费总送给我的,不需要偿还,但我依然在不停地存钱,想着有一天,能够在他面前也挺直腰板,少些矫情的尴尬。虽然我心里也清楚,即使还给了他那瓶药水,这溶在骨髓里的自卑感依然无法消失。

“咸水先生,我究竟什么时候才能迈进森林的第二层?”

一次见他身边没人,我这样问他。

他认真的想了想,问道:“蓝毛魔狐你现在能杀几只?”

“最多的一次一天杀了三只。”

虽然只有一次。

“等你可以做到每天都杀死二十只蓝毛魔狐的时候,就可以进入森林的第二层了。”

“好,谢谢你,咸水先生!”

“加油吧!”

后来的我,每天都可以杀死三只蓝毛魔狐了,甚至有一天杀了足足五只,可还是不够他所说的数量。

所以有段时间我常常怀疑是不是他为了保护我的安全,而故意夸大了这样一个标准。直到某一天,我在结束一天的狩猎后,去兑换战利品的时候听到了前面猎人与柜员的对话。

“今天只有魔狐的魔核吗?”

“嗯,今天有些懒惰,所以不想走太远,只在森林外围随便打了四十多只魔狐吧。”

懒惰,随便,四十多只。

一个个字眼儿像刀子一样扎在我的心上,同样是猎人,为什么有人就能满载而归,我只能在他们背后失魂落魄。那天因为状态很好一口气打了四只魔狐的我也神奇不起来了,换了钱之后灰溜溜地就跑了。

在家中不停地思考提高效率的方法,最终我想到了在魔狐聚集的地方也许可以快速狩猎这样数量的猎物。过去的我一直把自己局限于狩猎落单的魔狐上,根本没有考虑过去寻找魔狐聚集地这种事情。可是独自面对这么众多的魔狐本身就是一种危险的事情,他们往往身手矫捷,面对一只两只还好。三只以上的魔狐,回避起来就有些吃力了。不过我也读过一些热血小说,往往主角的潜力都是在危险中被激发出来的。

带着这样的考量,我一直在森林中四处游荡,寻找一次可以端一窝的魔狐群,但是根本不知道从何找起。最终在机缘巧合下一次撞到了五只魔狐,勉强杀死两只后连魔核也来不及取就带着手臂的伤口被剩下三只追赶着跑出了森林。

于是就有了长达九天的沉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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