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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五章 终究还是错付了吗

小说:末日大食官作者:秦不让字数:2069更新时间 : 2021-02-01 15:00:00
  【啊啊啊...这肉汁...】

  【受不了了】

  【靠!逆子!牲口啊!】

  水友们人都气傻了——

  一个主播怎么可以无耻到这种地步!

  怎么可以这样残忍的对待他的忠实粉丝??

  这一大早的大多数人连牙都还没刷完呢你丫到底在搞什么???

  “事实证明,一大早就看吃播对治疗厌食挑食不爱吃早饭疗效很棒。”

  【哟,你终于肯承认你其实吃个吃播了?】

  【纳智捷广告商:电池鼓包的原因⑦,直流电和交流电交叉使用】

  【小不点的稻草人:哟,纳智捷老哥早啊,听说你没广告词了啊,招文案不?不要工钱的那种,教我怎么开车就成!】

  【我就想知道这个开车和我想的那个开车开的是一辆车不?】

  凌迟也凑热闹整了一句教我开车,随后说道,

  “之前给大家说过,其实就脊椎动物来说,脊椎当然是前三个需要重点保护的部位,所以就里脊肉来说,被感染寄生虫的可能是相当相当低的——当然我并不是鼓励大家去吃野生动物,鹿肉这东西你能买到就说明它已经不是野生动物而是养殖级别的了,普及度是很高的,基本可以说北方到处都是养殖场,从小各种疫苗啊药物啊跟的很紧,养殖标准比大家常吃的猪啊牛啊羊啊其实要高一点的,相对来说还是比较安全。”

  “三分熟并没有大家想的那样生其实,当然也不是说它有多熟,重点,我要说的重点是,这真的是一个相对完美的熟度。”

  凌迟用食指轻轻触碰煎肉,鹿肉完美演绎了一个熊孩子般的性格,你敢碰我我就敢哭给你看,那肉汁是哗啦哗啦的流啊。

  水友们也和这块肉一样,委屈的泪水从嘴角流下。

  这种时候吃东西就不讲究个什么吃肉排专用的刀叉了,卿卿抱起一块肉直接开啃,像个小母豹子一样撕扯着,摇头摆尾。

  鹿肉除了鹿本身的特殊味道之外,三分熟的肉质细嫩程度基本可以在所有肉类中名列前茅。

  很少肉筋,纤维细长,单就里脊部位来讲,它的肉质丝毫不亚于几百块一公斤的进口低端牛菲力。

  尤其是里面的肉汁,那是一种宝石般的诱人樱红色...

  很多国外大厨对鹿肉倍加推崇的原因有很重要的一点就是,无论是从色泽还是味道上鹿肉真的和他们钟爱的红酒酱汁超级搭。

  “怎么样?”

  卿卿嘴里发出唔唔声,抬起头看着凌迟,

  “好吃喔,比驯鹿肉还要好吃两倍!”

  真是莫名其妙就沦为计量单位的可怜驯鹿啊...

  凌迟嘴里塞满了肉,心里还在感叹。

  嫩、滑、香!

  该说不说,这肉质确实要比驯鹿好上太多了。

  并且,恰到好处的三分熟所带来的鲜嫩多汁的口感,很好的抹掉了鹿肉入口燥火的感觉。

  简单的盐、百里香和问荆的调味带来的是最纯粹最让人满足的肉香,如果将烹饪的器皿也计入的话,那就得好好夸一夸凌迟用的大号石板了。

  矿物质的加入似乎让肉变得更加柔软更具有风味了,煎肉的汁水和油脂沿着平直的石板流淌到火堆里,炭火不时炸裂出一团团绚烂的颜色,并赋予鹿肉更加浓重烟火气息。

  这种烹调条件下,肉近乎与火焰直接接触,基本是煎和烤同时进行的,格外有一种烧烤的风情融在里面。

  拿纯粹的肉类当饭来吃,以华夏人的胃口来说,其实很难。

  甚至要经过一段时间的适应才能从早已沦陷给碳水化合物的阵地中脱身。

  当然,这对凌迟和卿卿来说完全不算什么问题。

  石板上的肉在短短十几分钟时间,从有到无,两个家伙满意的拍拍肚皮,吸溜吸溜的喝汤。

  味道最单纯的松鸡汤,只用盐和老鸦葱调味,丰富的油脂融在汤水中,喝在嘴里的味道是丰腴和清爽的。

  凌迟都把自己喝成眯眯眼了,

  “真的,这种汤才是你的身体和心理上真正需要的。”

  “我最讨厌的就是有人在炖汤里加鸡精这种东西,味精其实还算好的,但鸡精真的就是超级令人厌恶的东西,乍一喝可能会觉得很鲜甜,但是,过后你就会觉得那种东西吃了嗓子发干,类似于那种盐吃多了齁得慌的感觉,嗓子里紧巴巴的非常难受。”

  清清爽爽的汤,撇掉浮油盛上满满一碗,就能尽情享受松鸡的清鲜和老鸦葱的芳香。

  凌迟喝了一碗再来一碗,不时哈出一口热气,

  “想念最爱的莼菜,北方是不产莼菜的,但我就是很喜欢那种东西,莼菜鲈鱼汤,莼菜鸡汤,莼菜牛肉汤,哈,光是想想口水就要流下来了...”

  【吃着碗里瞧着锅里,hetui】

  【好家伙,你不爱喝给我啊~】

  【莼菜YYDS】

  【emmm,莼菜、洱海海菜、再加上蒲菜芽,直接鲜掉眉毛呀!】

  【此处我老广老火汤应该拥有牌面】

  【坐标HK,每次炖汤的时候都觉得无论什么汤都该加点大地鱼粉才好味】

  【鲜虾鱼板面:看着手里的泡面桶,从不喝汤的我难道终究还是错付了吗?】

  凌迟和卿卿还在享受最后一碗鸡汤,就听林子里传来砰的一声巨响。

  “什么东西!”

  凌迟吓了一跳,连忙把卿卿连带她手里的汤碗抱起来扛进温泉洞,并且关好了厚重的木门,他自己则毫不犹豫的冲向森林里声音传来的方向。

  “这声音可能是驼鹿之类的,”凌迟手里拎着棱枪,边走边说,“驯鹿如果落单的话,会用角撞击刮擦树干留下痕迹和味道,这样比较方便它们联络同伴、求偶或者划地盘,就会发出这种声音。”

  “在这样的山林地带,其实驯鹿即使落单的话,天敌也并不多的——我是指除开异兽在外的情况。”

  “猞猁、狼獾、灰熊等等在这种地方基本没法追上驯鹿的,驯鹿最怕的其实是狼,狼一般集体行动,而且是既有耐心又有智慧的残忍猎食者,即使是落单的孤狼也很不好对付。”

  “所以,驯鹿像这样联络同伴其实是一种很危险的行为,野狼会隔着十几公里嗅到它身上的气味,听到声音,然后找上门来,将它杀掉吃进肚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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